摘要: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,不文明养犬现象随之增多,让人反感。连日来,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,个别市民在马路上遛狗时不拴绳,一些大型犬肆意在马路上狂奔,一些小狗随意在路面上大小便,还有的狗跑到路人面前狂吠……这些不文明...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,不文明养犬现象随之增多,让人反感。连日来,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,个别市民在马路上遛狗时不拴绳,一些大型犬肆意在马路上狂奔,一些小狗随意在路面上大小便,还有的狗跑到路人面前狂吠……这些不文明养犬现象饱受市民诟病,希望宠 □文/图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梅
物主人提高自觉性。
在绿化带内遛狗不拴绳,行人吓得躲着走
市民盼文明养狗,遛狗拴绳及时处理便溺
4月11日晚7时30分许,记者在高新区渤海路与行知巷交叉口北侧50米处看到,路东侧的绿化景观错落有致,环境优美、怡人,绿化带内有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道,路边设有供人们休息、乘凉的长凳。
然而,记者注意到,绿化带内有一条大型犬没有拴绳,正在狂奔,宠物主人拿着一根小木棍抛向远处,宠物犬撒着欢追赶、捡拾……“有的时候这里会聚集多条狗,它们都不拴绳子,在绿化带内嬉戏打闹,还有的在小路上跑来跑去。”经过此处的高先生说,近年来此处绿化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遛狗场所,非常影响周围的环境。
“我每次经过这里都躲着狗走。”家住附近的张女士看到眼前的一幕,无奈地说。
在高新区福寿东街与渤海路交叉口北侧100米处,路东侧景观道上有一名男子正在遛狗,同样没有拴绳,宠物犬在景观道上突然停下,抬腿小便,地面上出现了一片脏兮兮的尿迹,过往行人看到这一幕露出了反感的表情。
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应采取系犬绳等措施
11日上午,在潍城区福寿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南侧,一名男青年身边有一条边境牧羊犬,没有拴绳。大狗肆意在人行道、自行车道上跑来跑去,不时停下,凑到行人身边嗅来嗅去。它的主人“信马由缰”,将手插在口袋内,悠闲地在路上散步。
在潍城区东风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东侧200米处,路北侧有一处小广场,广场上有一些狗的粪便。在这里游玩的市民说,经常有人来这处广场遛狗,对宠物犬随地便溺不管不顾。
12日,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,一条没有拴绳的大狗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来走去,过往路人纷纷绕行。“它不咬人,没事的。”狗主人说道。“能不能拴上绳子啊?我很怕狗。”一位市民不满地说。对此,狗主人置若罔闻。
在采访中,市民们表示,养狗没有人反对,但要文明养狗,狗主人不应该不顾市民的感受,想怎么养就怎么养,到马路上遛狗时要拴好绳,避免引发人们的恐慌。对于宠物犬在小区内、马路上随地便溺的问题,市民们希望宠物主人能及时处理,避免污染环境。
记者了解到,2021年5月1日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正式实施,明确规定,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《民法典》也明确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2022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《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,在城区养犬方面,携犬出行不用犬绳(链)牵领,任由犬只乱窜,影响市容环境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驱使、放任犬只伤害、恐吓他人,或者犬吠影响他人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处罚。不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。不按照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的,由承担农业行政处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,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等代为实施免疫接种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责任编辑:封晓健